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我校开展201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时间:2017-02-27来源:暂无 点击:

2月23日至25日,我校开展201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检查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党办校办、组织部、纪委负责组织实施。分成5个检查组,各检查组组长由校领导担任,组员从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以及党办校办、组织部、纪委等单位抽调。校党委书记、校长亲自参加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聚焦“五抓五看”,结合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及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扶贫政策执行和资金监管以及上年度责任制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着力查找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政治偏差。检查涉及到我校所有学院、机关、公共服务单位,分为材料提交、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和情况反馈4个步骤。

检查发现,我校大部分学院、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都能较好地落实201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学院党委书记能较好地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机关部处和公共服务单位负责人能较好地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抓党建和教育管理的情况良好,各单位都制定了相应的主体责任清单。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不足,如个别单位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还个别存在等。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检查组及时向有关单位进行了反馈,并提出要求。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强调其作为我校的一项常规工作要长期坚持下去,要坚持标本兼治,驰而不息抓好党风廉洁建设,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支部、落实到每位党员。

福州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地址: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