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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时间:2019-09-11来源:暂无 点击:

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节日氛围,按照省纪委监委的有关要求,现就切实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严明纪律要求

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筑牢抵制不良风气的思想根基;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关于纠治“四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闻通报,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

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抓好节日期间的作风建设,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优良传统,抓好职责范围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杜绝“四风”问题发生。请各单位于10月8日将中秋国庆期间开展作风建设情况报送我委(行政南楼222室,电子邮箱jwc@fzu.edu.cn)。

校纪委将进一步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并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以严格的执纪监督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到来。

举报电话:059122865580;举报电子邮箱:jwc@fzu.edu.cn

                中共福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9月11日

福州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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