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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州大学党委2019年第一批巡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16来源:暂无 点击:

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办法(试行)》(福大委〔2017〕37号)和《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党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大委〔2018〕27号),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福州大学党委2019年第一批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察对象

根据巡察工作全面覆盖、分批次开展的原则,本批次巡察对象为环境与资源学院党委、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党委。

二、巡察组成人员

(一)第一组巡察环境与资源学院党委

组  长:庄晨忠

副组长:刘卫东  孙  鋆

成  员:刘文卿  许志铭  赵艳莉  管小敏

(二)第二组巡察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党委

组  长:占永琼

副组长:冒乃岘  林元新

成  员:张  亮  林梅玉  林  靖  柯萍萍

三、巡察时间

2019年9月23日-10月12日,根据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巡察时间。

四、注意事项

请巡察组、被巡察单位按照《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党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大委〔2018〕27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巡察前各项准备工作。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9月12日

福州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地址: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