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办法(试行)》(福大委〔2017〕37号)和《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党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大委〔2018〕27号),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福州大学党委2019年第一批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察对象
根据巡察工作全面覆盖、分批次开展的原则,本批次巡察对象为环境与资源学院党委、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党委。
二、巡察组成人员
(一)第一组巡察环境与资源学院党委
组 长:庄晨忠
副组长:刘卫东 孙 鋆
成 员:刘文卿 许志铭 赵艳莉 管小敏
(二)第二组巡察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党委
组 长:占永琼
副组长:冒乃岘 林元新
成 员:张 亮 林梅玉 林 靖 柯萍萍
三、巡察时间
2019年9月23日-10月12日,根据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巡察时间。
四、注意事项
请巡察组、被巡察单位按照《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党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大委〔2018〕27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巡察前各项准备工作。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