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下半年组织工作要点和党日活动安排的通知》(校组〔2020〕7号)安排,现将本学期全校党员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在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党风党纪教育。
二、活动内容
各二级党委负责组织所属党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同时结合党风党纪教育,各二级党委要面向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宣讲活动。相关学习材料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单行本)》;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释义》;
3.有关学习材料。
上述材料,请各单位派人于11月10日前到行政南楼222室领取。
三、具体要求
各二级党委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提升教育实效,让纪律规矩更加入脑入心。请各单位于11月25日前将此次教育活动学习情况、宣讲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校纪委(行政南楼222室),学习宣讲照片、宣讲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到校纪委电子邮箱。
联系人:谭逢君,联系电话:22865580,电子邮箱:jwc@fzu.edu.cn。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宣讲情况统计表upload/file/202011993432595.xlsx
中共福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