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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预通知

时间:2019-01-30来源:暂无 点击:

各二级党组织,机关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好省纪委全会和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的部署,进一步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做好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和迎接省委检查组来校检查工作,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1912号)精神,拟于下学期初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时间

(一)检查对象:各二级党组织,机关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二)检查时间:各单位于2018225日前完成自查,学校将于20182月下旬对各单位开展检查(具体时间、检查方案另行通知)。

二、重点检查内容

聚焦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具体部署,紧扣中央巡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特别是深化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目标任务,以点带面,深入开展检查工作。

(一)落实“两个维护”方面。主要检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落实情况;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情况;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主要检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的情况;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学习新修订党章、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情况。

(三)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主要检查: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各项重点任务,特别是“五个一批”项目推进情况;整改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落实有关帮扶政策,做好奖助学金监管情况;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

(四)正风肃纪方面。主要检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治理情况;开展纪律教育情况。

(五)反对腐败方面。主要检查:惩治腐败情况;深化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情况;反腐败制度建设情况。

(六)强化党内监督方面。主要检查: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开展述责述廉工作情况;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

(七)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方面。主要检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情况;完善党领导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的情况。

(八)紧抓“关键少数”方面。主要检查:“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情况;“一案双查”情况。

(九)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主要检查:贯彻落实福州大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实施办法情况;意识形态工作12条责任清单落实情况。

(十)2017年度主体责任检查“回头看”方面。主要检查2017年度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和《关于印发福州大学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既注重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又挖掘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特色和亮点工作,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形成本单位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并做好检查支撑材料的准备工作。

中共福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130


福州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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