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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忠诚守纪、担当作为”警示教育专题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3-20来源:暂无 点击:

根据《中共福建省纪委、福建省监委、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忠诚守纪、担当作为”警示教育专题活动的通知》(闽委工明电〔201823号),定于2019322日上午安排我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忠诚守纪、担当作为”警示教育专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在职处级职务的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二级党委书记,校机关各部处负责人

二、活动时间

322日上午9:0010:00

三、活动地点

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榕城监狱)

四、有关要求

请各二级党委党办主任或组织员,机关各部处综合科科长,通知参加人员于22日上午8:20在行政南楼正门统一乘坐大巴前往,并提醒参加人员在活动期间佩戴党徽。

联系人:潘向新,联系电话:2286558313509373330

中共福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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