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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2-19来源:暂无 点击:

 各二级党组织,机关各部处、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17〕11号)和《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福建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属高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闽委教组〔2017〕3号)的部署和要求,现将《201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

2017年2月19日

201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落实,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的部署,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时间

(一)检查对象:各二级党组织,机关各部处、各学院、各单位。

(二)检查时间:2017年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定)。

二、检查内容

聚焦“五抓五看”,结合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及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扶贫政策执行和资金监管以及上年度责任制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着力查找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政治偏差。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一)抓加强教育方面。(1)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及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情况。(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应知应会情况。(3)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情况。(4)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抓党建和教育管理情况,特别是带队伍、做思想政治工作情况。(5)分党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情况。

(二)抓制度建设方面。(1)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情况。(2)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集体决策情况。(3)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情况。(4)执行党费收支管理制度情况。(5)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6)厉行节约有关制度制定、执行情况。

(三)抓“一把手”方面。(1)统筹研究部署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2)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开展述责述廉情况。(3)“一把手”开展谈话提醒情况。(4)落实“四个亲自”要求情况。(5)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情况。

(四)抓查处方面。(1)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2)落实信访举报办理“零暂存”情况。(3)问责追责情况。(4)党纪政纪处分及组织处理的落实情况。

(五)抓部署、检查、落实方面。(1)落实年度党建工作报告制度和抓基层党建述职考核评议制度。(2)落实2015年度责任制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3)落实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特别是专报件、重点关注事项的办理情况。(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l+X”工作情况。(5)扶贫政策执行和资金监管情况。

三、检查工作组分工

检查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党办校办、组织部、纪委负责组织实施。分成5个检查组,各检查组组长由校领导担任,组员从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以及党办校办、组织部、纪委等单位抽调。校党委书记、校长根据工作安排选择参加一至二个组的检查。

检查工作组分工情况表

组别

组长

组员

检查单位

1

陈少平 党委副书记

商光美

王  群

冒乃岘

林元新

党办校办、组织部(党校)、宣传部(文明办)、统战部(校友会)、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人武部、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院、海洋学院、至诚学院

2

邹  毅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李文涛

黄培明

傅茂松

潘向新

校工会、纪委监审处、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化学学院、石油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关一、机关二

3

范更华 党委常委、副校长

林  生

王秀萍

施卫华

管小敏

研究生院、图书馆、机电工程实践中心、体育教学部、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软件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直属单位党委

4

张  星 党委常委、副校长

郑  翔

庄晨忠

黄发友

林  靖

人事处、离退休处、计财处、基建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后勤党委

5

黄志刚 党委常委、副校长

林  键

刘敏榕

林  林

王海龙

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建设办公室、科技与产业发展中心、科技处、社科处、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科技开发部、分析测试中心、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紫金矿业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科技园区党委

四、检查方式

检查分为自查和检查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按照《关于报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和开展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的预通知》,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于2月22日前将书面自查报告、自查表以及有关制度材料报送校纪委监察审计处(行政南楼215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wc@fzu.edu.cn。

第二阶段:学校对各单位进行检查,检查总体工作于2月27日前完成。各检查组应及时汇总检查情况,于2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检查情况报告,特别是被检查单位存在问题不足与建议意见,交校纪委。每个单位检查的具体时间,由检查组与被检查单位协商。检查方式如下:

(一)述责述廉。由受检单位汇报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重点汇报健全责任清单及所列检查内容的落实情况。

(二)重点约谈。检查组根据受检单位的汇报情况,认真分析,找准疑点,根据需要约谈受检单位的纪检委员、工会主席、党代会教代会等师生代表。

(三)查阅资料。检查组根据情况,重点围绕上述检查内容查阅相关资料并予以核实。检查组根据情况,对受检单位“三公经费”开支、津补贴发放等情况随机检查。

(四)情况反馈。检查结束后,适时向受检单位反馈。

五、有关要求

(一)端正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受检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检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自查,积极配合检查。各学院党委书记,机关各部处、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把关,指定专人负责,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认真全面总结,突出重点特色。各受检单位要认真全面地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整改,挖掘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色工作和亮点工作,突出对重点项目和特色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做到部署、实施、成效三方面工作系统化、程序化、数字化。

福州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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