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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福州大学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会工作报告的通知

时间:2016-05-24来源:暂无 点击: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4月14日,我校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中国共产党福州大学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现将本次会议校纪委工作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福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4月27日

坚持纪律挺在前面 深化执纪监督问责  

为高水平“211工程”大学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在福州大学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中国共产党福州大学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

2016年4月14日

邹 毅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校纪委常委会向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以及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校党委的部署,回顾总结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校党委对本次会议非常重视,党委常委会专门审议了会议议程和纪委工作报告。陈永正书记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5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校党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在推进高水平“211工程”大学建设的同时,带头履行主体责任,抓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校纪委在上级纪委和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服从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聚焦监督责任,深化执纪监督问责。各部门各单位主动落实任务分工,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一)压力传导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制定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和责任追究办法,规定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纪委63项责任,拓展追责范围,做到全面、溯源、终身化追究。二是强化部署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重点领域廉政责任书,分解各单位任务50项。定期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传达纪委“四转一强”要求,汇集分析全国高校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向校党委提出意见与建议,增强职能部门的主责意识。开展2014年度责任制考核,组织落实两个责任和重点领域廉政建设检查,及时纠正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三是促进管控改革。重点对科研经费、招生、招投标等管理与监督工作进行改革。明确职能部门“监管”双重职责,督促完善内部监督担负起日常监督管理责任。四是追溯监管责任。对办案、信访、审计发现的问题,在处理当事人的同时,追溯科研管理、基建、后勤、财务管理、外事等职能部门和学院党政负责人的责任,责令强化和改进监管措施30项。

(二)纪律审查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坚持将查信办案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受理信访件24件,核查24件,立案查处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初核了审计厅审计发现的问题6个,目前正对其中部分问题进行立案查处。二是实践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严肃纪律底线。警示提醒工作常态化,函询、诫勉谈话、廉政提醒20个处级干部,集体廉政提醒谈话3个部门,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三是抓好案件整改工作,增强治本效果。督促相关单位汲取教训,健全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通过查信办案工作,进一步提升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执行力、监督的威慑力,优化了学校发展环境。

(三)正风肃纪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组织全校党员作风教育。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下发通知重申作风方面纪律规定,在清风网专栏,通报各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二是加强检查和督促落实。开展明察暗访5次,突出寒暑假、开学、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时点,从具体事项抓起,督促完善公车审批手续,帮助建立公车节假日备案、录像监控等机制,推动行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三是突出科研管理领域正风肃纪工作。深入学院,宣讲科研法规和审计政策,组织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检查,帮助职能部门健全科研管理8项制度。查处、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1起,敦促项目负责人和科研管理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科研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防范廉政风险的能力,弘扬廉洁干事创业风气。

(四)创新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集中力量开展再监督。建立基建、采购“3+1”监督模式,即事前备案、事中抽查、事后查处和审计监督全程介入。改革招投标监督机制。变分散组织为归口管理,成立统一的领导小组,设立内部监督岗位,制定招投标办法等18项制度,规范监督流程。落实招生跨校评委库、双屏监察、研究生复试巡检等招生监督机制。组织金额在百万以上的采购、基建项目抽查,人事监察、招生监察等60余次,做到主责监管靠前,再监督在后,监督成效进一步提升。二是持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按照“自查、自省、自控、自纠”要求,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落实各单位监管主责的重要途径,组织各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工作变化调整风险点、风险等级,连续2年开展制度执行力评估,健全相关制度,加强风险管理和预警处置。三是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出台加强内审工作的意见,修订完善内审工作规定和基建修缮审计办法,编撰审计法规制度选编。以治理为目标,坚持每年开展专项审计,推进任中审计,新增控制价审计,做好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基建修缮审计、科研审签等日常审计工作。全年完成各类审计与资金审核1128项,涉及金额2.64亿元,为学校节约资金663.27万元。

(五)宣传教育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抓好廉洁从政教育。深入落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坚持教育责任考评和追究制,督促主责部门共同抓廉政教育。强化两级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举办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赴榕城监狱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教育,干部任前廉政系列教育,发放《准则》《条例》单行本,开发法规知识测试系统,设置专题宣传栏,发送廉政短信等活动30多次,受教育人数达2.9万人次。二是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承办省纪委、文化厅“八闽清风”廉政文艺走基层校园专场晚会,举办“大学生廉政文化节”项目管理大赛、话剧比赛,廉政文化进社区、“三下乡”,以及离校前一次党课等大学生毕业廉洁教育活动。三是加强廉政理论研究。抓好首个省级廉政研究基地—福州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的建设,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等多项廉政课题,发表论文数十篇,组织校级课题立项、学术交流、大学生廉洁教育创新、横向服务地方纪检部门等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贡献了力量。

(六)自身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深化“四转一强”。召开专题协调会,进一步退出事务性监督工作,推进纪律检查机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审内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信访办理、案件查办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工作制度,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培训,严格监督,防止“灯下黑”。 二是坚持创建学习研究型组织,定期组织业务学习,选派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省委党校、省纪委和审计部门业务培训。鼓励参与廉政理论研究,完成教育部、省社科等课题研究。三是加强兼职队伍建设。发挥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校特邀监察员、特邀审计师的监督作用。

一年来,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进展,为高水平“211工程”大学建设提供纪律保障。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二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力度还存在不平衡的现象。追责问责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单位没有落实好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对公务接待和公车使用没有严格管理。少数干部责任意识,监管意识还有待提高。极个别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仍有发生。二是基建绿化、科研经费、校办企业、资产经营、招生、二级单位财务管理等重点部位的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管责任还有待进一步落实。三是一些单位在“人、财、物”管理的关键环节还存在违规问题,有的“三重一大”事项没有上会讨论,有的创收收入管理不规范,存在“公款私存”现象,有的房产等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不合规,有的直接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协议,有的开展对外经济活动不签合同。四是纪检监察审计机构设置、人员结构,工作方式方法与学校廉政建设形势要求还不够匹配,纪律审查的能力和手段还存在不足。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深入研究谋划,提出有力举措,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6年工作任务

2016年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以及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部署,紧紧围绕和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完善治理机制,健全制度规定,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一)严明党的纪律规矩,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

一要把遵守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在课堂讲坛上随意发表违背党的政策言论,严肃查处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省委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要继续抓好《准则》、《条例》学习贯彻工作。运用网上测试库,开展党内法规知识测试。抓住关键少数,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六项纪律”为标尺衡量、校验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加强党内监督,抓好党内监督条例修订后的学习宣传贯彻。

三要深入实践“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廉政谈话函询覆盖面,红脸出汗要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深化信访举报“零暂存”工作。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督促党员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学校规章制度,时刻牢记党纪红线,敬畏纪律、遵守纪律。

(二)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要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认真贯彻省委《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制订出台各级党组织、主责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清单,开展二级党组织、机关各部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点评工作,树立和增强“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的意识。

二要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强化领导核心作用,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单位事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机关各部处、各单位要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管责任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治理。各级领导干部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建设、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上级巡视、审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反馈的意见,协助党委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好整改工作,做好移交信访件的办理和相关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要把问责作为重要抓手。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巡视整改不落实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

(三)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一要持之以恒地抓好正风肃纪。坚持开展明察暗访和审计抽查。加强对作风建设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和主责部门监管情况的再监督。深挖细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要求。对问题集中、频发的,既要处理违纪者,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及时通报曝光。

二要着力解决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加强对师德师风的监督,引导教师践行职业道德,进一步规范办学、招生、收费等行为,落实各项公开制度,推进阳光治校。严肃查处师德败坏,违规招生、收费,违规办学培训等损害群众利益和学校声誉的行为。

三要坚持高标准引领。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加强理想信念宗旨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传统文化教育,组织家风家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福建省领导干部家风家规评价试点方案研究,发挥家风家规、校训校规校风的教化作用。

(四)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一要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和案件查办工作。按照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存量,遏制增量,营造不敢腐的氛围。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师生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案件。严肃查处资产经营、基建、后勤、科研经费、招生录取等重点领域腐败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二要改进执纪审查方式。坚持以纪律为尺子,突出执纪监督的特点和重点,体现执纪审查的政治性。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审查谈话要体现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对事实深入细致的把握;审查和审理报告不仅要列明违纪事实,还要反映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附上忏悔录和违纪事实见面材料。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审查工作纪律。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两报告”等制度。

三要加强信访分析和案件整改工作。加强对信访以及处置情况、重点集中问题的统计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落实“一案双查”,追溯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对办结典型案件,及时予以通报,做到查处一个案件,教育警示一批干部,健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排除一类问题。

(五)进一步加强监察和审计监督工作

一要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根据上级巡视、审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以及校纪委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查找、分析和归纳监督的薄弱环节。探索在现有人员条件下,提高监督针对性、有效性、覆盖面的办法、手段,推进监督方式创新。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加强重点领域、部位、环节的抽查。加强监督结果运用,以再监督来倒逼职能部门落实监管主责,形成监管合力。

二要加强审计监督。积极向治理审计模式转变,进一步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推进学校内控管理制度的健全完善。加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进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实现关口前移;加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力度,审计结果每学期在校长办公会上进行通报,把它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对违纪违法问题将一律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开展“三公经费”抽查审计,高水平大学专项经费审计、国家大学科技园部分项目结算审计,推进基建修缮、绿化项目控制价审计等工作,发挥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

三要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第四轮循环周期工作。督促各级各单位做到自防、自控、自警、自纠,继续开展制度执行力评估,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及时调整风险点、风险等级,制定和实施防控措施,加强对基建、科研、资产经营、财务管理、二级单位内部财务管理等部位的廉政风险防控。

(六)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理论研究

一要抓好党员干部廉政教育。落实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意见,严格执行廉政教育监督、检查和通报制度,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分类施教、按需施教,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创新教育形式,突出案件警示教育、财经纪律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教育有效性。

二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校纪委网站功能,运用微信、移动网络等新媒体。面向教工开展廉政文化活动。深化大学生廉洁教育创新研究与实践,举办辩论赛、暑期三下乡等“青春倡廉”系列活动,塑造我校廉政文化建设品牌。

三要提升廉政理论研究。继续抓好福建省高校社科基地福州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的建设。推进国家社科、省社科,以及省纪委委托课等多项廉政课题研究,加强学术交流,及时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做好服务地方纪委等工作。

(七)强化纪检监察审计队伍自身建设

一要落实纪律检查体制创新。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深化“四转一强”,紧紧围绕提升执纪监督问责能力,进一步把握机构职能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律。

二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审计队伍。坚持开展学习研究型组织创建活动。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培训,严格监督,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强化内部监管,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组织信任、师生信赖的纪检监察审计干部队伍。

三要加强兼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探索加强学院纪检委员的作用,进一步发挥特邀监察员、特邀审计师的作用。

同志们,让我们在上级纪委和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求真务实,尽职履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落到实处,不断开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为加快高水平“211工程”大学建设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福州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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