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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制度步入深化改革新阶段

时间:2015-03-26来源:央视网 点击: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人民监督员制度是规范检察权运行的一项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下发《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这标志着施行了十多年的人民监督员制度,自此步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

《方案》从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方式、监督范围、监督程序、知情权保障、加快制度立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改革任务。

在选任管理方式上,《方案》最大的亮点就是改变了以往由检察机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机制,规定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和管理,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自荐方式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中产生的人民监督员一般不超过选任总数的50%等。

同时,为了让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方案》对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作出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应对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情况,扣押涉案财物保管、处理、移送、退还情况,以及刑事赔偿案件办理情况建立相应台账,供人民监督员查阅,掌握案件办理情况。

此外,《方案》还对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进行了拓展,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在原有七种监督情形基础上,又新增了“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违法的”、“阻碍律师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而不退还的”等四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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