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到来,根据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动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
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要加强节前廉洁教育和提醒,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近期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要严防享乐奢靡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麻痹思想、履职不力等问题,聚焦疫情防控,落细落实学校的部署和要求,同时也要做好其他方面的安全工作,确保中秋、国庆假期安定祥和。
二、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各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工作。校纪委将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疫情防控和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请各单位于2021年10月8日前将本单位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情况(包括主要做法、成效及发现的问题等)报送我委(联系人:谭逢君,行政南楼221室)。
附件: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共福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