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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5-10来源: 点击:

各二级党委,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以及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分解落实福州大学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暨校纪委七届五次全会的部署,我委制定了《福州大学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方案》。请各责任(牵头)单位对照任务分工,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提出具体落实举措,填报《福州大学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清单》(附件),于5月15日前交至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行政南楼221),电子版发送至fdjw@ fzu.edu.cn。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对具体落实举措进行审核把关,并将具体举措纳入本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去,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福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5月9日        


福州大学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落实好中纪委十九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分解落实福州大学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暨校纪委七届五次全会的部署,现将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工如下:

一、高质量推进监督工作,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和校党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一)突出抓好政治监督

1.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发挥二级党委政治监督作用,推动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升“政治三力”,督促本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双一流”大学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福州大学“双一流”建设工作推进会和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贯彻举措,并抓好落实,真正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体现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的行动和落实成效中去。(责任单位:各二级党委)

2.完善政治监督工作机制,认真执行《福州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关于落实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福大纪〔2021〕3号),用好“四个清单”(“监督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反馈清单”)工作法,及时校准偏差,提出建议。(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牵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配合)

3.紧扣学习福州大学“双一流”建设工作推进会和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督促建立完善效能督查督办机制,加强落实“争列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攻坚战百条目标任务等情况的监督。(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组织部、人事处、党委巡察办公室、审计处)

4.围绕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意识形态阵地监管、思政课建设水平等方面加强监督,推动工作落实。(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牵头,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配合)

5.及时跟进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围绕人员、物品、环境等关键环节,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坚持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牵头,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配合)

(二)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6.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完善任务分解、层层落实、检查推动、整改提升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牵头,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配合)

7.各二级党委健全责任清单,定期研究、部署、落实、检查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单位:各二级党委)

8.机关党委、机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协助学校党委健全严密高效管用的责任落实体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安排,并抓好任务落实,同时要发挥职能监督作用,加强对各学院、各单位工作的督促指导。(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9.认真落实校党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推动开展校内巡察,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责任单位:党委巡察办公室)

10.协助党委开展政治生态分析,掌握学校“树木”和“森林”情况。(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

(三)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11.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加强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组织部、党委巡察办公室、各二级党委)

12.通过谈心谈话、列席会议、专项检查、健全廉政档案等方式,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牵头,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配合)

13.逐级传导责任压力,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在干事创业、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方面形成强大辐射效应。(责任单位: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四)提升日常监督质效

14.落实落细“1+X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监督职责,梳理完善监督职责任务清单,加大职能监督力度。(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机关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15.强化纪检监察部门与学校组织、教师工作、人事、科研、财务、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增强协同监督效能。(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组织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科技处、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科技开发部、计划财务处、审计处)

16.加强对国有资产(国有无形资产)、横向科研项目与经费使用、后勤、基建、招生考试等方面的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科技开发部、后勤管理处、基建管理处、招生考试中心牵头,各学院、各单位配合)

17.各二级党委、二级纪委强化靠前监督,将监督与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做到防范未然,抓早抓小,把问题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责任单位:各二级党委、二级纪委)

二、坚持“三不”一体推进,进一步增强执纪审查的治本效应

(一)旗帜鲜明开展执纪审查

18.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坚持问题线索集体分析研判和精准处置,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18.坚持违纪必究、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等六大纪律问题。(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20.紧盯资金密集和权力集中的关键部位,严肃查处妨碍学校事业发展、损害学校和师生利益的问题以及以权谋私等行为。(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二)探索建立“三不”贯通融合机制

21.坚持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始终,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三个区分开来”,做好谈话函询、约谈提醒等工作,落实好抓早抓小,做到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22.定期开展信访举报分析,认真剖析发案原因,健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常态化机制,提高纪检监察建议水平,以问题推动查补漏洞,以案件促进整改整治。(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牵头,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配合)

23.加大“第一种形态”运用力度,抓实谈心谈话、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工作,加强案例教育工作,切实抓好案后整改,做到举一反三,提升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三)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24.深入实施第十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集中精力抓好重点部位、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加强采购、资产、招生、财务、基建等方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25.梳理科研领域的负面清单,加强学院科研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组织教学科研人员签订科研工作廉洁承诺书,做到知底线、不触线。(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科技处、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科技开发部牵头,各学院配合)

26.健全科级干部定期轮岗交流机制,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促进干部更好地健康成长。(责任单位:组织部(党校)牵头,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配合)

27.研究制定商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责任单位:科技开发部、计划财务处)

28.加强对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督,推动工作落实。(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

三、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继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一)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9.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落实新一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重点任务中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以及只学习不贯彻、文多会多检查多等问题。(责任单位: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30.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福州大学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实施办法(试行)》,开展“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深入基层做好服务师生工作,切实为师生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责任单位: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二)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隐形变异问题

31.强化作风教育提醒,及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强化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问题。(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牵头,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配合)

32.持续推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绩效发放等方面管理。(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

(三)打造师德师风的亮丽名片

33.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做实师德考核和师德建设年度评议工作,构建多元化师德培育体系,健全教师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的预防与处理工作机制。(责任单位:教师工作部牵头,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配合)

34. 加强先进师德师风典型示范引领,引导广大教师以研究学问为毕生事业,以教育学生进步为光荣职责,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典范。(责任单位:教师工作部牵头,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配合)

35.大力弘扬福州大学“三种精神”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强化先进师德师风典型示范引领,建立健全教师荣誉制度,细化师德考核指标,发挥导向作用。(责任单位:宣传部、教师工作部)

四、加强廉洁文化教育宣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加强廉洁教育宣传

36.坚持一年2次党风党纪教育,汇编十八大以来校内违纪典型案例,进一步发挥警示提醒防范未然的教育作用。(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

37.加强校内外信息报送,办好福大清风微信公众号,加大廉洁宣传力度。(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

38.前移教育关口,通过集体备课,围绕重点部位廉洁风险、典型案例,制作廉洁主题教育党课通稿,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为部分学院、单位讲授廉洁党课。(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

(二)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

39.落实好《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3号),引导师生员工修身律己,注重家风建设,培养现代文明人格。(责任单位: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40.坚持开设廉洁教育课程,深化大学生廉洁教育与实践,推进清廉金融文化进校园活动。(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教务处、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

(三)加强廉政理论研究

41.发挥省高校社科基地福州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作用,推进福建清廉金融文化教育与研究基地建设,加强校政企合作,推动廉政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

五、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高履职水平和能力

(一)落实改革任务

42.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双重领导体制,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43.严格遵循《监察法实施条例》,细化监察权运行机制,规范对监察对象的监督。(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二)加强队伍建设

44.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进一步推进二级纪委人员配备,加强对二级纪委的工作指导。(责任单位:组织部,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人事处)

45.举办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培训班。(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组织部(党校))

(三)从严自我监督

46.进一步完善职权运行内控机制,落实检举控告工作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坚决防止“灯下黑”。(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47.严格执行审查调查安全制度,加强审查调查安全监督管理,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附件

福州大学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举措清单


责任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序号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具体措施

完成时限





































福州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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