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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度“1+X”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时间:2023-11-15来源: 点击:

机关各部门、相关单位:

根据《福州大学健全“1+X”监督机制的实施办法》(校党政办〔20212),校纪委将于近期对相关部门、单位2023年度“1+X”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1+X”监督机制相关部门、单位(附件1)。

二、工作安排

(一)相关部门、单位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变动情况,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本部门的监督职责,修订完善监督职责任务清单;填写《“1+X”监督工作台账》(附件2)。

(二)校纪委组织人员进行专项督查、形成报告并报送校党委。

请相关部门、单位于2023128日前将台账和监督职责任务清单加盖公章后,报送校纪委,联系人:林怡仙,电话:22865583,地点:行政南楼219


附件:1.1+X”监督机制相关部门、单位

2.1+X”监督工作台账

3.《福州大学健全“1+X”监督机制实施办法》


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20231115


福州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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