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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3-12-29来源: 点击: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按照省纪委监委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作风建设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主动作为,细化具体举措,切实抓好元旦、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工作。要加强教育宣传,弘扬“三种精神”等优良传统,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要加强监管,杜绝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行为;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特别是年底突击花钱搞“四风”现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抓好教育、制度、监管等工作,维护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二、认真开展监督检查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福州大学健全“1+X”监督机制的实施办法》,对照本单位履行监督职责的任务清单,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单位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范“四风”问题的发生。校纪委将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肃处理。

三、大力弘扬新风正气

要落实好学校党委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根据元旦、春节节日特点,加强节前廉洁教育、典型引领、廉政提醒和警示教育,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节日文化结合起来,同推进“双一流”建设重点任务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请各单位于2024226日前将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作风建设情况(主要反映做法、成效及发现的问题等)报送我委(联系人:谭逢君,电话:22865580,邮箱:fdjw@fzu.edu.cn,行政南楼221室)。



          中共福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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