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福州大学党纪学习教育“五督五促”工作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4年6月19日-6月30日
二、督查对象
学校各二级党组织
三、督查分组
组别 |
督查组成员 |
督查单位 |
第一组 |
组长:倪朝霞 组员:陈育芳、王怡 |
化工学院党委、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党委、机关党委 |
第二组 |
组长:黄滨 组员:林梅玉、刘闻滔 |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至诚学院党委 |
第三组 |
组长:许志铭 组员:林靖、吴童 |
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党委、化学学院党委、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党委、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党委、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党委、后勤党委 |
第四组 |
组长:林林 副组长:张玉辉 组员:林舒、谭逢君 |
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紫金地质与矿业学院党委、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党委、法学院党委、梅努斯国际工程学院党委、联合教育党委 |
四、督查方式
采取自查与督查组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异地校区、离退休直属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视情进行抽查。
第一阶段,由各二级党组织开展自查;
第二阶段,在各二级党组织自查的基础上,由校督查组综合运用实地调研、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等方式进行督查。
五、督查内容
(一)督组织保障,促任务落实。重点查看各二级党组织是否按照党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和校党委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否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实施方案并明确学习计划与进度安排,是否成立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党政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带头学习、主动学习,是否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指导;所辖党支部是否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按照要求推动党员干部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促进纪律教育常态化,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
(二)督学习条例,促入脑入心。重点查看各级党组织是否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原原本本学习《条例》,是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是否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等形式组织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是否将学习《条例》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用好廉政讲话、廉政故事、廉政文章;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否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所属党支部是否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是否紧扣党的“六大纪律”进行研讨(各党支部每月至少一次);各二级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以及各党支部书记在党纪学习教育期间是否讲过至少1次纪律党课,促进党员干部不断加深对党的纪律规定的理解把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三)督警示教育,促恪守底线。重点查看各二级党组织是否结合实际,挖掘警示教育资源,运用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以及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警示教育,是否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震慑,促进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实现以案促学促改促治。
(四)督培训解读,促理解运用。重点查看各二级党组织是否加强对《条例》的解读,是否分级分类开展党纪培训工作,抓好以训助学;各二级党委党校是否在主体班次中安排《条例》辅导课程或教学内容,促进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从而推进新时代校园廉洁文化建设。
(五)督融会贯通,促事业发展。重点查看各二级党组织是否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学校和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11个一流”建设、落实“1445战略工程”、聚力百条任务攻坚结合起来;是否与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促进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推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防止“两张皮”,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六、有关安排
1.各二级党组织于6月23日前开展自查,将自查情况(附件)报送至对应督查组。
2.各督查组于6月30日前,综合运用实地调研、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等方式,深入开展督查工作,并形成问题清单和专题督查报告上报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6881,地点:旗山校区行政南楼317
附件:福州大学党纪学习教育自查与督查情况表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