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聚焦政治监督首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紧盯检察权力运行开展监督,督促驻在部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促进公正、规范、廉洁司法,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注重督促驻在部门提高遵守“三个规定”思想认识,省检察院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相关规定精神,同时,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通过党组会、学习例会、干警大会等形式,分层次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增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自觉遵守规定,秉公用权,公正执法。
注重加强宣传引导,营造遵规守纪良好氛围。推动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普遍开展编印一本小册子、链接一个内网专栏、开展一次知识测试,签订一份承诺书、举办一次主题宣讲“五个一”活动,助推“三个规定”入脑入心。省检察院干警自编自演《不如实记录领导干部过问案件情况将会被追责处分》抖音短视频,加深干警对“三个规定”的理解和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和自律自警自醒意识。
注重加强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执行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省市县三级97个检察院落实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领导干部过问案件登记备案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紧盯主体责任落实,推动“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执行。
“严抓‘三个规定’落实,重点在解决不如实记录和填报的基础上,抓好通报和责任追究。我们将对执行不力、行动迟缓,不按要求报送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