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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 持续加强追逃追赃国际合作

时间:2022-12-12来源: 点击:

  新征程,再出发。党的二十大作出了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的重大部署。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国际合作,持续追逃追赃,引领反腐败国际合作潮流,为国际反腐败事业贡献更多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坚决打赢追逃追赃攻坚战持久战。近期,外逃27年之久的“红通人员”屈健玲被缉捕遣返回国,潜逃29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肖秀娣回沪投案自首等,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鲜明态度。追逃追赃永远在路上,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只要一人尚在逃,追逃追赃就决不会“鸣金收兵”。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目前在逃案件不少是时间跨度长、有效线索少的陈年积案,很多是难啃的硬骨头。要强化力量统筹,不断凝聚上下联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创新打法、创新实践,扎实推进重点个案攻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绝不让外逃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不断提升追逃追赃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首起刑事缺席审判案,首起外国承认和执行我国违法所得没收裁定案,首起欧洲方向职务犯罪引渡案,首次集中缉捕行动……近年来,一个个“第一次”生动标注着追逃追赃的法治化进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追逃追赃,是推动追逃追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持续推进反腐败涉外法治建设,加强追逃追赃法律法规适用,用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和缺席审判制度两项法律武器,对外逃人员形成有力法律震慑。坚持抓捕与规劝并举、遣返与引渡并用、追逃与追赃并重,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强化对公职人员涉外行为的监督,不断筑牢防逃堤坝。通过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不断提高追逃追赃领域治理效能。

  始终做全球反腐败治理的积极参与者和贡献者。要继续参与全球反腐败治理,坚持公平正义、惩恶扬善,坚持尊重差异、平等互鉴,坚持合作共赢、共商共建,坚持信守承诺、行动优先等反腐败国际合作“四项主张”,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反腐败治理体系。加强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金砖等多边机制下的反腐败合作,坚定支持《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反腐败国际合作领域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参与反腐败国际规则制定,不断凝聚共同打击跨境腐败、拒做腐败“避风港”的国际共识。持续推进“一带一路”廉洁建设,落实《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加强企业境外廉洁风险防控和合规建设等,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清正廉洁的地球家园贡献中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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