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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解读 | 湖北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涉嫌违纪违法,为何不是湖北省纪委监委调查?

时间:2020-09-18来源:暂无 点击:

9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刘明珠(一级指挥长消防救援衔)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山东省济南市监委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及简历显示,刘明珠是湖北人,其任职也没有离开湖北。在一般人看来,他是湖北干部,应该由湖北的纪检监察机关管辖,为何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和山东省济南市纪委监委进行审查调查?这其中涉及到属地管辖之外基于垂直管理的管辖和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定而确定的指定管辖的基本原则。

  刘明珠所在的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2018年根据中央改革部署,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指挥。刘明珠作为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属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八条规定的“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其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监督执纪,即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负责。

  此前,对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原党委常委、防火监督部部长周志忠的处分就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会同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作出的。

  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类似案件的管辖,往往是基于指定管辖,即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定而确定纪检监察事项的管辖机关。监察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九条第一款都明确了这一原则。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因此,基于国家监委的指定,山东省监委对本案行使管辖权。

  规定指定管辖,体现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同时也能够增强工作灵活性。根据国家监委相关规定,对于交由省级监委调查的监察事项,省级监委可以自行调查,也可以指定给下级监委调查。因此,山东省监委将刘明珠案指定其下级监委济南市监委进行监察调查。此前,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巡视员孙建晞一案,便是国家监委指定四川省监委管辖后,四川省监委指定泸州市监委对其进行监察调查的。

  “对刘明珠案,违纪问题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负责查处,违法问题由山东省济南市监委负责查处。这有利于统筹办案力量、排除办案阻力、破解查处困境,保证案件的顺利办理。”山东省济南市纪委监委一位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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