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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对“公职人员‘团购’经适房”作出处

时间:2011-05-10来源:暂无 点击:

     (中国网事·追踪)福建龙岩对“公职人员‘团购’经适房”作出处理:

  已有9户公职人员被取消申购资格 下一步对公职人员进行专项重点审核

  这是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莲东小区中的经济适用房(5月8日摄)。近日,网民“福建龙岩人”在天涯、大旗等多家网络论坛发表《龙岩2011经济适用房大拷问!望有关部门给个说法》一帖,质疑福建龙岩经济适用房被某些公职人员“团购”。 新华社记者 魏培全 摄

  新华网福州5月10日电(“中国网事”记者郑良、潘林青)福建省龙岩市10日对“公职人员‘团购’经济适用房”一事作出处理,初步摇号产生的951户家庭已有186户被取消申购资格,其中包括9户公职人员。龙岩市政府责成该市监察部门,全程介入该市经济适用房分配工作,加强监督,尤其是对公职人员进行专项重点审核。

  5月9日,新华社“中国网事”栏目播发《网曝福建龙岩经济适用房被公职人员“团购” 记者调查发现当地经济适用房乱象丛生》稿件,披露了龙岩不少经济适用房被公职人员购买,并存在违规出租、出售经济适用房等多种问题。

  稿件播发后,引发社会及网民强烈反响。不少网民表示,福建龙岩经济适用房确实存在不少问题,媒体曝光得非常及时,希望有关部门能尽早解决问题,查处相关责任人。

  10日,福建省龙岩市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了回应。龙岩市建设局调研员、市房改办主任彭冬水接受“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承认,这次经适房分配公开摇号排序在前951位的申购对象中,确实有百余名以机关事业单位名义申购的人员。

  据介绍,这次龙岩市申购经适房的家庭共5911户,经过第一阶段初审,已剔除不符合条件的家庭801户,现在正处于第二阶段的审核,即由交警、公积金、地税、劳动等部门对摇号初步入围的951户家庭进行收入信息检索复审。

  “目前,交警部门已检索出186户家庭拥有机动车辆,这186户家庭将被取消申购资格,其中包括9名以机关单位人员名义申购人员。现在,其他部门的信息检索审核仍在进行中,如果发现不符合规定者,将继续取消他们的申购资格。”彭冬水说。

  福建省龙岩市政府表示,龙岩市规定了严格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审查程序,即必须经过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程序,明确对公职人员进行专项重点审核,目前市监察局正进一步加强对公职人员申购资格的审查监督。

福建龙岩公职人员“团购”经适房调查:违规乱象丛生

                                              网上“龙岩2011年经济适用房大拷问”的帖文引起网民广泛关注(5月9日摄)。 新华社记者 魏培全 摄

  新华网福州5月9日电(“中国网事”记者郑良、潘林青) 近日,网民“福建龙岩人”在天涯、大旗等多家网络论坛发表《龙岩2011经济适用房大拷问!望有关部门给个说法》一帖,质疑福建龙岩经济适用房被某些公职人员“团购”。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9日赶赴福建龙岩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发现,福建龙岩确有不少经济适用房被公职人员购买,更令人不安的是当地经济适用房乱象丛生,违规出租、出售经济适用房现象不少。

  【核心网事】经济适用房申购公职人员占了五分之二

  《龙岩2011经济适用房大拷问!望有关部门给个说法》一帖称,根据福建龙岩官方公布的申购条件,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2009年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须低于11919元,人均月收入低于993元,从龙岩市摇号产生的951名排序申购名单看,有不少人是不符合资格的。并且,在九百多人的分房名单中,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员占了五分之二。

  根据发帖人在帖子中所附的“购房名单”中,龙岩市检察院、教育局、财政局、公路局、市医院、中小学校等不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赫然在列。

  帖子还提出,龙岩市经济适用房今年4月28日摇号并公布,民众却大多数一无所知,5月3日民间自发挖掘出公布地点。为何名单筛选,公开摇号不网络公开让群众来监督审查?申请条件审核公平吗?

  帖子发出后,引发网民极大关注。一位知情的网民“荻寒”也爆料说:我听说很多申请人让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随便找个理由就被卡掉了,连到房管局参加摇号的机会都没有。

  一些网民质疑,龙岩市实行阳光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薪在3000元以上,这些人为什么还能申购经济适用房?原本用于解决穷人住房问题的经济适用房,难道是用来让这些特权人士“团购”的吗?

                                           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莲东小区,出租经济适用房的广告随处可见(5月9日摄)。 新华社记者 魏培全 摄

  【记者调查】公职人员入围比例逾15% 当地经适房违规出租、出售乱象丛生

  福建省龙岩市建设局调研员、市房改办主任彭冬水在接受“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说,从这次申购名单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围的比例并不高,只有3%左右。

  但是,“中国网事”记者却在龙岩市房改办公布的名单上看到,这份951人的名单中,有150多人来自龙岩市教育局、财政局、医院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职人员入围的比例超过15%,绝非3%。

  记者调查还发现,莲东小区部分经济适应房违反相关规定,被用来出租、出售牟利。

  记者在莲东小区看到,在楼道、墙壁上,出租、出售房屋的广告随处可见。在莲东小区经营出租业务的“乐美居”房产中介一位姓刘的业务员说,莲东小区的经济适用房可以出租,80至90平方米的月租金1000元左右,120平方米的月租金1800元左右。并且,“一般情况下不会有人来查,即使查了,你就说是房东的亲戚。你放心,这个小区很多房屋都是出租的,我自己都办理了十几套的业务。”

  在莲东小区,记者还看到不少公司办公场所的招牌,不少房产中介也将店面开到了小区里面。在小区办公的一家房地产中介分店店长告诉记者,这些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办公场所都不在这里,目前,莲东小区的房屋比较好租,月租金在1500元左右。

  在龙岩房产网上,记者搜索发现多条莲东小区经济适用房出售信息。比如,一套106平方米的3房2厅房屋售价每平方米4717元,总价50多万元,而当初这里经济适用房的申购价仅为每平方米1300元。

  2007年,建设部、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等7部委出台《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中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的是有限产权,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并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以取得产权证的时间为准),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然而,莲东小区的经济适用房取得产权证均不足5年,并且购房人拥有的是有限产权,按规定是不能出租、出售的。

                                         5月9日,在福建省龙岩市房改办,工作人员在对内部公布的951名申购名单进行录入。 新华社记者 魏培全 摄

  【回应与反馈】当地政府称不符合条件者或将取消资格

  对于如何防止并惩处不符合条件的申购者“骗购”经济适用房的疑问,彭冬水回应说,有关部门在审核申请人资格时严格按照事先公布的条件筛选,不存在暗箱操作。这951户仅是初次入围,接下来,交警、公积金管理、地税等部门还将对这些家庭的车辆、公积金、税收等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这些家庭的收入标准、有小汽车等情况,就取消其选房资格,最终入围选房家庭的名单,将再次进行公示。

  截至记者发稿时,福建龙岩经济适用房被公职人员“团购”一事仍在网上发酵,网民纷纷要求政府有关方面给公众一个明确的说法,不能“掩耳盗铃”,切实遏制在经济适用房和保障房分配、购买领域内的不正之风。

  网民“乡间石头”说,现在能申请经济适用房的人不少都是家庭明或暗的有多套房子的人,真正需要它的人往往很难得到。而且,对于经济适用房违规现象处罚太轻,无法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5月9日,福建省龙岩市市民在观看龙岩市房改办在内部公布的初次入围的951户名单。 新华社记者 魏培全 摄

                                      5月9日,福建省龙岩市建设局调研员、市房改办主任彭冬水(左)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 新华社记者 魏培全 摄

福州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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