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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扳本,最后我不能自拔--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龙岗支行原行长黄伙贵的忏悔

时间:2010-06-17来源:暂无 点击:

背景:黄伙贵,原系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龙岗支行行长。其在1993年至1998年任该行主管副行长、行长期间,利用发放贷款的职权,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港币共计数十万元。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以下是他在深圳市宝安区反腐保廉警示教育大会上作的忏悔-- 1983年7月,从深圳财校毕业后,我被分配到建行宝安支行工作。想到自己由一名农家子弟成为建设银行的一员,成为一名国家干部,我无比自豪。所以我对这个工作岗位非常珍惜。我工作任劳任怨,积极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1985年初我被任命为分行办事处主任。1988年8月被聘任为宝安县支行副行长,1993年3月被聘任为龙岗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1995年4月被聘任为该行行长,1998年2月被聘任为铁路支行行长。 然而,就在这一道道光环的背后,一幕悲剧却在悄悄上演。事情追溯到1992年,由于空余时间多了起来,我学会了赌博。开始的时候只是朋友一起娱乐,赌的金额很小,后来发展到跟社会上的各类人员赌,赌注也越来越大,由几十元增加到几百元、上千元。那时我的运气不错,经常赢钱。初尝"胜利战果"的我,觉得赌博不但可以娱乐,还可以赚钱。有了这个想法后,贪念就不知不觉地滋生了,并日益膨胀。从此,我的赌瘾愈演愈烈,但赌运却不好了,由赢多输少变成了输多赢少,到1993年春节,不但输掉了赢来的钱,还将自己多年积攒的几万元赔了进去,并欠下一身赌债。发展到这个地步,我不但没有悬崖勒马,反而时时抱着不服输的心态,准备把输掉的钱再赢回来。就是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我第一次收受了客户的贿赂。 当第一次从客户手中接过钱时,我非常害怕。我的脑子还是很清醒的,知道收这些钱是违法的。然而悲剧就是从这一刻开始上演的。明知收受贿赂违法,但又经受不住诱惑,在洁身自好还是腐化堕落面前,我选择了后者。客户见我很犹豫,便说:"给你的这一点心意,相对于你对我的支持是微不足道的,你在那个位置上也不容易,应酬多,花费大,你就拿着当费用吧!"明知是歪理,然而听起来却很入情入理,我不断地用它来麻痹良知。为了扳本,我拿着这些钱继续赌。结果是输得越多,越陷越深,最后不能自拔,于是又一次次地收受贿赂。 我以身试法,收受贿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思想上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世界观的改造才是最根本的、最主要的原因。主要表现在:首先是不能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身为领导干部,却置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于不顾,对下属要求严格,对自己却放任自由。二是忽视法律知识的学习,分行经常组织学习法律知识,听法律讲座,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但我错误地认为这是形式主义,且对法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所以对法律学习不重视。正因为这样,收了贿赂后我的犯罪感不强,更没有想到极其可怕的后果。三是侥幸心理太强,认为客户送给自己的是现金,而且是一对一,不会被别人发现,不会留下任何证据,就算日后东窗事发也奈何不了自己。四是错误的思想认识导致心态不平衡。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劳动付出和所得不相称。于是就为"堤内损失堤外补"找到了一个牵强的理由,有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想法。就是在这种扭曲的心态作用下,我多次伸出贪婪的手,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无法自拔。 一个不小心使我从天堂掉进地狱,经过多次反思,我深深体会到: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进步的思想和法律知识武装头脑,筑牢、守紧反腐保廉防线,克服贪念,远离恶习,并且要持之以恒,只有这样才能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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