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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长江堤防建设款 教授级工程师罗敏逊等三人被判刑

时间:2010-06-17来源:暂无 点击:

  本网荆州9月2日电 通讯员周建高报道 由湖北省荆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的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局教授级工程师罗敏逊等人合伙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案,近日经法院审理被依法判刑。

  万里长江,险在荆江。为了确保荆江大堤万无一失,国家投巨资进行整治加固。负责荆江部分堤段整治工程的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局教授级工程师罗敏逊、工程师苏勇,从1999年以来,利用组织实施和监管界牌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的职务之便,套取长江堤防建设款106万元予以贪污,罗、苏还伙同司机何玉清私分公款55万余元。近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罗敏逊犯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两罪并罚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苏勇犯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两罪并罚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何玉清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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