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警钟长鸣 > 正文

帝乡大蠹--湖北省枣阳市土管局原局长章大梁经济犯罪案纪实

时间:2010-06-17来源:暂无 点击:

欲壑难填

  1996年10月,时年43岁的章大梁从枣阳市姚岗镇党委书记的岗位调任枣阳市土管局局长兼党组书记。当了多年乡镇干部的章大梁深知,局级机关的财务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直接监控,在此捞钱风险很大。于是,他把手伸向了下级单位的"小金库"。在他的操作下,土管局很快成立了房地产公司、土地整理公司、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和劳动服务公司等四个公司,这四个公司日后事实上成了章大梁个人的"提款机"。
  1998年春节前的一天,章大梁对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经理郝宝山(另案处理)说:"快过年了,你给我搞3万元钱,我要到上面走动走动。"郝便安排会计沈某给章大梁送去了1万元现金,又安排出纳谢某给章送去了2万元现金。随后,郝宝山将此款在公司账上处理了。
  1999年至2001年春节,章大梁以同样的名义分别向郝宝山要了2万元、1万元。同时,在2001年春节前,章还索要了12条玉溪烟和1箱五粮液,价值5000余元。
  章大梁对土管局下属的20多个土管所也是如此伸手,什么都想要。
  1999年春天,章大梁带领土地监察大队长张道洪(另案处理)等人一起到武汉出差时,在武汉亚贸商厦买了一块价值3300元的手表。回枣阳后,他安排机关服务中心的张某给张道洪虚开了一张5300元的机关食堂就餐发票。张道洪将此票据在大队的财务账上报销后,把钱交给了章大梁。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
  2000年春,章大梁将规划队队长马某和任某两人叫到办公室说:"我在武汉看中了一款小手机,得1万元钱,你俩每人给我搞5000元钱。"过了几天,任某和马某便分别给了章5000元现金。章大梁不忘对两人说:"回去把账处理好!"
  1998年5月,章大梁安排郝宝山给他装了两台空调,价值1.09万元。
  1998年秋的一天,章大梁得知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高天银(另案处理)的一套私房要以6.5万元的价格处理掉。于是,章便以其一个亲戚要买房为由找到高天银,付给他现金3.5万元。后来,章大梁"安排"高天银将欠下的3万元购房款在房地产公司的账上处理了。
  章大梁贪财,但他却是个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的主儿。1998年秋,章大梁自己开局里的小车时把车搞坏了,花去修理费3300元。在会上,他假惺惺地说:"我把局里的小车搞坏了,修理费由我个人出。"会后,枣阳市土管局副局长肖仁忠(另案处理)和张道洪对章大梁说:"出了这个事,也不能叫你自己拿钱,由监察大队把这笔钱给你!"随后便给了章3300元现金。章没有推辞就把钱收下了。令人想不到的是,后来章又安排机关服务中心给他报销了3300元。
  2000年春节前的一天,章大梁的一个表弟送给他5000元现金。后来,章得知这笔钱是璩湾土管所马某为进城而托他送来时,便故意生气地把表弟"整"了一顿,但钱还是没有退。他指使下属公司干部找王全斌(另案处理)拿了5000元交给表弟退还马某,并交代王金斌把账处理好。
  以有些费用不好报销为名,拿着票据到下面去报销,是章大梁贪污的惯用"技法"。1999年至2000年9月,章大梁多次找到新市土管所副所长赵某,以有些费用不好处理为名,让他"处理"了7960元个人就餐、买礼品及看病买药的票据。
  吃"回扣"是章大梁贪污的另一手法。1998年9月,枣阳市土管局在印制《土地法》宣传单时,收到对方"回扣"等款计1.47万元。章大梁安排财务科科长吕某将此款不入账,暂时放一边。随后,章大梁贪污了5000元。
  现经检察机关查明,章大梁在当土管局长期间,单独或伙同他人贪污作案88笔,涉嫌贪污公款53.74万元(案发前,章已退还3万元)。章大梁个人涉嫌贪污47.79万元。

贪婪无比

  "要想富,动干部。"这是章大梁玩弄权术敛财的一大"诀窍"。他在枣阳市土管局系统频繁地调整干部,以此来达到他收受贿赂的目的。有人形容他调整干部就像小孩玩积木,不停地翻上翻下。翻上者"进步了"要送钱,翻下者怕"穿小鞋"也要送钱。
  原是个包工头的高天银,经过章大梁玩弄权术,摇身一变成了土管局下属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经理。
  1998年秋,高天银为了感谢章大梁把他调到了土管部门工作,在神农架考察时送给了章大梁2000元现金。1998年底,高天银被任命经理后,为了感谢提拔之恩,送给章现金5000元。后又送了一箱价值3000元的五粮液。
  1998年7月,原为枣阳市生资公司职工的杜龙山(另案处理)调到枣阳市土管局工作。章大梁为了给杜安排职务,在土管局专门成立了一个劳动服务公司让他任经理。同年11月,章大梁在武汉同济医院住院,杜龙山与副经理刘海(另案处理)一起到武汉送给章现金6000元。
  1998年春节前,杜龙山为了将工资关系转到人事局,以拜年名义到章家送上了现金2000元。2000年至2002年春节前,杜又分别3次送给章共计人民币7000元。
  发包工程是章大梁大肆受贿、索贿的好机会。1997年3月,个体包工头李保元承建了枣阳市土管局的金土地大楼。为了感谢章大梁"同意"之恩及为以后结算工程款方便,李保元拿了5000元现金委托郝宝山送给了章大梁。1997年四五月份,他又送给章5000元。但章大梁仍不满足,安排郝宝山向李保元索要了7000元。
  1998年11月,章大梁因病在武汉住院。李保元当时因在章大梁的"关照"下又承建了土管局监察大队的单元楼,便以看望章大梁为名到武汉送给他5000元现金。
   不送钱,不办事;送了钱,乱办事。这是章大梁的处事之道。
  沈某是一个推销皮鞋的个体户。为了让章大梁帮他推销皮鞋,沈某到章家送上了现金1万元。1998年1月,经章大梁同意,枣阳市土管局购买了沈某价值1.92万元的皮鞋。1998年8月,经章大梁同意,土管局将沈某招工到房地产开发公司任副经理。沈某便于1998年腊月到章家送上了现金2000元。1999年6月,章大梁又将沈某提任为钱岗土管所副所长(主持工作)。沈于1999年底再次送给章现金6000元。
  1999年秋,枣阳市新市镇土管所准备将该所的几间房子卖掉。新市镇政协联络处副主任黄某听说后,便找到章大梁提出将该所的房子便宜点卖给他。随后,黄送给章大梁5000元现金。经章大梁同意,新市镇土管所将该房子以低于市场价2至3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黄某。
  借生病之机敛财,这是章大梁的又一个招数。在枣阳市土管局,有一个公开的秘密:章大梁每逢到武汉看病,都要随身带一个装钱的密码箱。据办案人员透露,1998年至2000间,章大梁因病住院就收受贿赂30万余元。
  总之,章大梁利用职权,寻找各种机会受贿、索贿。对此,一个曾向章大梁行贿的土管所所长说:"不给他送不行,送少了也不行!"而这些土管所所长哪有那么多钱?于是他们便把手伸向了公款。这次在查处枣阳市土管局的窝案中,有6名副局级干部落马,其中3名被判刑,3名被免职。还有8名二级单位的负责人、会计被判刑。
  现经检察机关查明:章大梁先后收受80余人的306次贿赂,涉嫌受贿人民币74.95万元。他在土管局任职五年零五个月,共计敛财400余万元,平均每天"进账"2000余元。

道德沦丧

  章大梁平生有两大爱好,一是金钱,一是女人。
  一次,一位北京来的女青年到枣阳市土管局卖书。章大梁见她颇有姿色,便把她叫进了办公室,关上了门。这时,一个不知情的副局长刚好前来汇报工作,多次敲门就是敲不开。两小时后,这个女青年才头发凌乱地走了出来。以后,她不论卖什么样的书,章大梁全都照单"买下"。费用由他的"提款机"支付。现经查明,1998年至2002年间,章大梁仅购书就花费1.6万元。其购书之慷慨,付钱之大方,令人咋舌!
  土管局有一位基层上来的女干部被章大梁"相中",但这位女干部刚直不阿,从来不求章大梁办私事。章一直无机会下手。有一次,这位女干部终因工作上的事找了他一次,章大梁便认为时机到了,凌晨4点起床去敲这个女干部的房门,结果遭到拒绝。于是章便想着法子整她:不安排她工作,以莫须有的罪名通报批评她,还要免她的职务(因该女干部是市管干部,未免成)。更令人不齿的是,章竟然雇佣街头小混混打骂女干部及其家人。这位女干部将章大梁的所作所为向上级反映后,章大梁干脆把女干部"赶"出了土管局。贪财贪色的章大梁因此"引火烧身"。
  章大梁不仅道德败坏,还恬不知耻。他喝酒后经常在大庭广众之下炫耀自己的"战绩":"某女干部上上下下我都清楚,她的屁股只有我章大梁摸过!"一副流氓相由此可见一斑。
  在起诉书上,章大梁的家庭支出这一项,除了子女教育经费支出外,还有一项"其他支出"8.6万元。这项"其他支出"就是章大梁为博情妇一笑的支出。

噩梦初醒

  1953年2月17日,章大梁出生在枣阳市七方镇隆兴村。他幼年丧母,是父亲含辛茹苦地把他拉扯大的。章大梁凭着自己的勤奋学习,高中毕业后当上了民办教师,后来入了党。由于他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1979年被七方镇政府办公室借用,1985年转为国家干部。1988年,他提升为七方镇党委副书记,1991年任姚岗镇党委书记。他的仕途可谓一帆风顺,志得意满。
  然而,"人有欲则计会乱,计会乱而有欲生,有欲生则邪心胜,邪心胜则事径绝,事径绝则祸乱生。"章大梁在《悔过书》中写了这样一句话:"没有选好人生的坐标点,思想发生了病变,无法扼制的贪欲最终导致了自己的堕落。"
  的确,章大梁对金钱的贪婪几乎到了病态的地步,有时连他的妻子也难以忍受。据了解,只要有人送钱来,章大梁收钱后就会坐在床上数钱。妻子看到后生气地说:你总有一天会"进去"!果真,这话不幸而言中。
  章大梁被捕后,检察机关发现他共有家庭财产(含支出)455万余元,其中说得清来源的(含合法、非法所得)有168.47万元,尚有286.57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人们相信,章大梁的贪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福州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地址: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