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委、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省清理整治"小金库"工作。
吉林省这次集中清理整治的范围是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清理整治工作的时间从8月底开始,到10月底结束。吉林省纪委、监察厅为此制定了《关于"小金库"问题的纪律处分规定(试行)》。规定要求,对存在严重"小金库"问题又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要依照有关纪律规定,给予有关责任者党纪、政纪处分。对认真清理、主动检查纠正"小金库"问题的,从轻或者免于处分。
据悉,为保证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吉林省将组成检查组,对省直一些部门和单位,特别是对具有执收执罚职能的重点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省清理整治办公室还将对各市(州)、县(市、区)进行抽查和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