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台建林)与银行工作人员相勾结,以高息为饵,诱储高额资金,尔后占为己有———陕西省西安市一诈骗近1亿元的犯罪团伙于近日受到法律制裁。
今年32岁的樊坤系西安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早在1998年,因公司缺乏资金,樊坤便打起了利用银行诈骗资金的歪主意。1999年11月29日,樊坤勾结西安市路通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李勇,联系到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元资金,存入建设银行。随后,樊坤指使本公司职员王燕强伪造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和私人名章,指使侯长卫、李勇二人使用假章以更换印鉴为由,在建设银行西安市太乙路分理处重新开户,将1000万元转到其他公司,由樊坤占有、使用。到2000年11月间,樊坤等人用类似手法,先后诈骗金额达九千七百余万元人民币。
在这一系列金融诈骗案中,农业银行西安市分行西影路分理处副主任屈喜荣、建设银行西安市南大街支行营业部会计刘红等10名银行工作人员参与作案,为樊坤等人的诈骗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樊坤等人的行为均构成票据诈骗罪,一审判处樊坤死刑;王燕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屈喜荣无期徒刑;侯长卫、刘红有期徒刑十五年,各处罚金三十万元;李勇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