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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60万元 贵阳云岩区原区长被判有期徒刑八年

时间:2010-06-17来源:暂无 点击:

              新华网贵阳3月9日电(记者何云江)贵阳市云岩区原区长张传庆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承接工程,伙同妻弟共同受贿60万元,日前被贵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6月,贵阳市政府法院街小区C栋高层商住楼工程公开招标,时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的被告人张传庆担任该工程招标组组长。贵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为能承接工程,由崔全庆、易立(另案处理)作代表找张传庆帮忙。被告人张传庆要求市建二公司中标后,给予其妻弟、另一被告人冯建强(同案处理)照顾。冯建强提出分包工程,对方未予同意。张传庆最后表态,约定实行利润分成,即按工程招标价的2%共计60万元提成。


  在招投标过程中,被告人张传庆应市建二公司易立的要求,指示编制标底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调减钢材的标底数据,使之接近了该公司标书中的数据。同年7月,在如愿中标的当日,易立按约定将60万元现金交给冯建强。冯建强按张传庆的安排将钱分设6个存折存入银行,每个存折10万元。其中张传庆分得40万元,冯建强分得20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张传庆、冯建强在协助调查期间,主动交代了受贿问题,并退清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传庆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钱财,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在调查期间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属自首,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冯建强同时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没收财产5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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