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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昆铁路指挥部会计挪用上千万元公款被判无期

时间:2010-06-17来源:暂无 点击:

    新华网贵阳3月12日电(记者何云江) 原内昆铁路工程指挥部会计朱文龙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挪用公款上千万元帮助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日前,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朱文龙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


   1997年7月,朱文龙时任内昆铁路工程指挥部计财处财务主管会计,经人介绍认识了昆明宏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崔永祥和时任广东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广发行)昆明分行营业部信贷科长张海晖。张海晖向朱文龙高息揽储,希望帮忙在广发行存款。朱未经单位同意,私自在广发行昆明分行以内昆指挥部名义开设了账户。1999年9月,朱到工程指挥部开设基本账户的六盘水市建行营业部,从指挥部的账户内汇出1000万元铁路建设资金至铁十一局昆明指挥部在昆明建行的账上。为掩盖此款真实去向,朱文龙将银行电汇回单进行挖补,将收款人篡改为宝鸡桥梁厂,以预付款名义做账,造成此款是付往宝鸡的假象。同月16日,朱到昆明将这笔款从铁十一局昆明指挥部账户上转至其开设的广发行内昆指挥部账上。


    同年9月,张海晖帮崔永祥在昆明广发行办理的1000万元承兑汇票到期,因无资金兑付,崔向朱提出借款救急。在得到张海晖表示还款没有问题的“口头保证”后,朱文龙私自将先期存于广发行的1000万元公款出借。在张海晖的积极操作下,此笔巨额公款被违规挪至崔的公司帐户上。随后,崔将其中700万元支付银行,余下的300万元用于公司经营。由于公司经营困难,迟迟不能还款。2002年9月,崔又以资金紧张需要运作业务才有钱还款为由,再次向朱借公款20万元。至案发时,朱文龙挪用出借的1020万元公款,借款人崔永祥一直未还。据调查,宏铁公司实际上是崔永祥个人掌控的私有公司。


    六盘水市中级法院同案判处被告人、借款人崔永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张海晖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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