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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吞贷款利息 信托经理判刑12年
时间:2010-06-17来源:暂无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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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3月28日讯 (通讯员杨晓琪 韩宇)原北京京华信托有限公司业务二部经理张凯军,利用职务便利,私吞21万余元贷款。3月25日,东城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张凯军有期徒刑十二年。
1994年2月至11月间,张凯军在办理本单位给江阴市某石油产品供销总公司和张家港市某机械工业供销总公司贷款的过程中,双方除约定正常的贷款利息、手续费外,还要求两公司要按一定利率支付现金利息。收到这部分现金利息后,张凯军将其中未入账的人民币21万余元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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