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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原国土局长用公款装修职工住房被判刑

时间:2010-06-17来源:暂无 点击: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原国土局长章宗文擅自动用200多万元公款对职工住房进行豪华装修,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近日,章宗文因犯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广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今年49岁的章宗文在担任国土局长期间,群众多次反映其有经济问题,区纪委和区检察院曾多次秘查,但都因种种原因未果。2004年3月,区检察院在开展“集中查办职务犯罪”活动中,意外发现章宗文在任国土局长期间,有重大的滥用职权嫌疑,遂成立专案组,并采取强制措施将章宗文异地关押。


     干警查明,章在1997年为赶上房改“末班车”,将36套集资建房改为职工优惠购房,同时又对这36套住房(章自己也有一套)统一装修,花掉公款200多万元。第二年,章又通过弄虚作假手段,将实际面积162.21平方米的住房面积改成132.97平方米,直接造成少收优惠房款47万余元。以上两项共造成国家财产损失近250万元。章拒不交代,认为自己最多算是违纪行为,不构成犯罪。后渎检科采用“零口供”形式,花费数月时间收集到近1米厚的证据,终于将章私分国有资产的案件办成铁案。2004年9月底,区检察院以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将章起诉至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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