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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水库负责人截留电费涉嫌贪污340万受审

时间:2010-06-17来源:暂无 点击: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开庭审理了原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口水库管理所主任钱汝垣涉嫌贪污一案。被告人钱汝垣涉嫌贪污公款340余万元,此案被列为广州市检察院2003年办理的5个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之一。
  据检察机关指控,钱汝垣在担任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口水库管理所主任期间,利用主管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共涉嫌贪污公款340余万元。他先是在1997年虚构购买材料的事实,用虚假发票骗取管理所的线路改造经费76万余元;然后在2001年至2003年间私自截留管理所的电费收入266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钱汝垣的行为已构贪污罪。但考虑到他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钱汝垣的辩护律师在两方面为钱汝垣进行了辩护:第一,钱汝垣是在“双规”期间主动自首的,而且在审查期间认罪态度较好,比较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第二,钱汝垣还主动退了10多万赃款,另外的赃款是因为借给朋友了,一时追不回来,没能及时清退。他希望法庭考虑以上几个因素,对钱汝垣从轻处罚。法院宣布将择日宣判。

福州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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