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吉林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省纪委会同省检察院查处的省委原副秘书长王纯受贿收礼案件。
2003年3月5日,王纯因涉嫌受贿罪被依法逮捕。最近,省纪委决定,并报省委批准,给予王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审查,1996年至2002年,王纯在担任白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权,单独或伙同其妻吴淑梅(另案处理)收受贿赂和礼金,数额巨大,还有巨额家庭财产来源不明。
一是在调整使用干部中搞权钱交易。王纯先后收受了白山市土地局原局长蒋慧联等数十名干部为提职、谋求好的工作岗位而送的人民币80余万元。
二是插手具体经济活动搞权钱交易。王纯为一民营企业协调事项,先后收受该企业负责人人民币30万元,金条3根,价值人民币2. 1万多元。为一个体经营者批条子协调有关事项,先后4次收受该业主人民币21万多元。据统计,王纯插手这类活动,共收受了70余万元的钱物。
三是借节日之机聚敛钱财。
省纪委有关负责同志指出,王纯把手中的权力变成了捞钱的工具。有的人为了谋取官位而给王纯行贿送钱,没有达到目的,又把钱要回去。这是典型的权钱交易,是赤裸裸的买卖关系。
这位负责人还指出,庸俗之风必然毁掉干部。有的给王纯行贿送钱一次就达几万元、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王纯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其妻子不廉,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吴淑梅在一些人到家里行贿、送礼送钱的时候,一次又一次心安理得地收下,来者不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