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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最大黑帮受审 “严打组长”竟是保护伞(图)

时间:2010-06-17来源:暂无 点击:

新华网海南频道8月7日消息 多行不义必自毙,以林洲为首的涉黑团伙长期在三亚地区为非作歹,终于受到了法律的惩处。8月6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亚市首例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28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公开审理。

  检察官在公诉书中指出,自1998年起,林洲与麦宜足(在逃)、陈青亮、谢世文、周东等人纠集在一起。为了同三亚市其他黑恶势力争夺地盘,称霸一方,林洲等人四处网罗“
  两劳”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社会闲杂人员,先后有阮学升、谭高钻、何子亮等20余人投奔在林洲名下。为了实施犯罪,他们购买了大量枪支、弹药、爆炸物,置办通讯、交通工具。

  欺行霸市称霸一方

  公诉书指出,1999年底,林洲非法承包三亚金运电子娱乐城牌机场“换卡”生意,出资作为“换卡”的经费,指使何子亮等人在金运娱乐城“换卡”。以人民币95元兑换客人价值100元的筹码,然后将筹码拿到三亚奥林匹克射击中心换取现金,非法牟取高额利润。林洲还指使麦宜彪等人在金运娱乐城以每1000元每天利息50元放高利贷。

  2000年初,林洲承包三亚汽车总站大楼前和车站出口处停车场,每月收取在该处停车候客的旅游出租车的停车费 300元。林洲安排其父全权管理该停车场,安排蔡兴科、陈树喜等人协助管理。他们禁止非交费车辆在该停车场候客,保证从汽车站出来的每个去旅游的客人都由交费的出租车拉走。发生纠纷、争执时,林洲则通知或带领其团伙成员出面暴力干涉。林洲规定交费司机带客人外出旅游消费时,须优先到其指定的四个场所消费,否则停止或取消司机的停车候客资格。

  为了垄断三亚汽车总站旅游出租车载客生意,林洲带领或指使其团伙成员陈青亮等人,多次威胁、殴打汽车总站附近的酒店和旅社的员工,甚至追打乘客。通过上述非法活动,林洲获取了大量经济收入,并将这些收入交给其父管理。

  招兵买马买枪买炮

  公诉书指出,为了支持其犯罪活动,林洲从中支出部分资金作为工资,并大量购买枪支、弹药、炸药;在多处租下套间,为团伙成员提供吃住,逐渐形成了以林洲为首,以麦宜足、陈青亮、谢世文为骨干,主要由崖城保港青年组成,拥有枪支 7支、子弹一批、山猪炮180枚,以三亚汽车总站、火车站、金运电子娱乐城周边地区为势力范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杀人斗殴无恶不作

  公诉书指出,该组织有组织地多次采取暴力手段垄断三亚汽车总站旅游出租车载客生意,聚众斗殴,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手段特别残忍。

  1999年8月21日晚12时许,谭高钻等人到琼海市嘉积镇一大排档吃夜宵时,谈起了吴红专多次勒索之事,于是他们携带短剑、水果刀、木棍乘坐两辆出租车赶到琼海市万泉镇丹村老井头槟榔园吴红专睡觉的草棚内,将其乱砍乱杀,吴红专挣扎着逃脱,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1年8月,已经被刑拘关在三亚市第二看守所的阮学升,以邱波羽新入所不服管教为名,伙同罗建华等人将邱殴打致死。

  “严打组长”充当保护伞

  公诉书指出,2001年,本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大案。在“严打”过程中,原三亚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办公室副主任、天涯地区严打工作组组长吴仁超,明知林洲等人被确定为黑恶势力团伙打击以后,却利用职务之便,为林洲打听案情,通风报信,致使林洲潜逃外地躲藏近两个月,使追捕林洲及其同伙的工作受到了严重阻碍,充当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8月6日是审理的第一天。据悉,审理时间将持续6天。

  小资料: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组织、领导和直接参加以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完) 

福州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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