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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挪用公款销毁会计凭证 长春一粮库主任被判刑

时间:2010-06-17来源:暂无 点击:

  本网长春6月16日电(记者秦洪祥) 6月15日,由吉林省长春市检察院查办的“长粮大案”中的又一重要嫌犯李国学被长春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罚金2万元。李国学是在担任长春市中兴面粉厂厂长和长春市第四粮库主任(正处级)期间犯下罪行的。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9月到2003年8月,李国学采取从本单位借支购粮款、发包工程收取回扣、低价收粮高价入库赚取差价款等手段贪污公款77万余元、挪用公款27万元。另外,李国学为长期占有在中兴面粉厂任职期间的借款,以核对账目为名,将金额560万余元的会计凭证和个人借条从本厂财务人员手中骗出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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