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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官亦商 身涉三罪

时间:2010-06-17来源:暂无 点击:

  本网成都5月5日电记者谷萍 王丽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原副区长马建国涉嫌挪用公款6100万元为其私人公司进行经营活动,贪污12万元,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一案,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日前在成都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马建国原为成都国贸实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法定代表人,1992年成为国家干部,先后担任金牛区民政局副局长、国土局局长、副区长等职务。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10月至2000年底,时任金牛区国土局局长的马建国,为解决个人控股的国贸公司资金周转问题,通过指示国土局下属的金牛区土地开发整治服务中心与国贸公司下属的中普公司之间交易217亩土地的形式,挪用公款5300万元。

  1994年3月,金牛区民政局决定将修建“成都市金牛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工作委托给国贸公司负责,在1490万元转到国贸公司账上后,时任金牛区民政局副局长的马建国指令将其中的800万元用于国贸公司自身的经营开支,结果造成该项目因征用土地项目资金不到位至今未修建的严重后果。

  2003年9月,马建国为掩盖其为国贸公司实际经营控股人这一事实,指令国贸公司苏某,将其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后在国贸公司及下属公司中有签字同意的财务凭证单据予以销毁。

  另外,1998年7月,金牛区国土局为时任局长的马建国在成都某小区地下停车场用12万元购买车库供其使用,马于2003年擅自将停车库卖给他人,收入进入马所有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账,贪污公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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