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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酒店总经理受贿100多万元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时间:2010-06-17来源:暂无 点击:

本报杭州9月14日电 通讯员赵欣 记者范跃红报道 9月11日上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公司人员受贿罪两罪并罚,一审判处杭州香溢大酒店原总经理徐继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犯罪所得赃款100万余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早在1995年任中外合资杭州五洲大酒店总经理期间,徐继川就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一家地毯经销商贿送的10万余元现金,从而使该地毯商将某牌子的地毯销给五洲大酒店。1996年后,徐继川先后被浙江省烟草专卖局聘任为下属国有公司杭州香溢大酒店的筹建处副主任、总经理。从1996年至1999年春节,徐继川利用职务便利,在具体负责香溢大厦(大酒店)的施工、结算工程款、发包装饰工程、购买地毯等活动中,收受贿赂共计12次,价值人民币73.5万元、美元2万元(折合人民币16.5万元)、港币10万元(折合人民币10.6万元),并积极为他人谋取利益。

  杭州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徐继川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公司人员受贿罪。鉴于徐继川归案后态度较好,并配合侦查机关追赃,赃款基本退清,依法酌情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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