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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择手段疯狂敛财千亩庄园极尽奢侈 沈阳巨贪夏任凡一审被判死刑

时间:2010-06-17来源:暂无 点击:

  本报沈阳2月10日电(记者霍仕明通讯员王贵廷刘宝权)今天上午,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疯狂敛财、建造个人“庄园”的沈阳巨贪、原沈阳客运集团公司总经理夏任凡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夏任凡贪污犯罪10起,贪污公款总计818.9万元;挪用公款犯罪5起,挪用公款共计1837.8万元;受贿8起,共计66.8万元;行贿1起,数额38.8万元。被告人夏任凡犯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沈阳中院审理后查明,被告人夏任凡身为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其担任沈阳客运集团公司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疯狂敛财,建造千亩庄园。1997年7月至2000年9月,擅自将沈阳客运集团公司公款1252.8万元转入董志顺及其亲友的个人账户,其中该款1106.8万元被夏用于建造个人“庄园”。1998年11月至2000年4月,在董志顺为沈阳客运集团公司购买煤炭过程中,夏任凡指使董志顺采取虚开发票的手段,骗取沈阳客运集团公司公款279.5万元,用于其个人“庄园”购煤等支出。1999年9月,夏任凡采取欺骗的手段,以沈阳客运集团公司支付“华铜镇度假村”工程款为名,将转给大连洪富集团有限公司750万元中多付的200万元,用于偿还大连洪富集团有限公司为其个人“庄园”施工垫付的工程款。2000年2月,夏任凡采取重复支出的手段,指令沈阳客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张慈,以支付“华铜镇度假村”设计费名义,从客运集团公司基建处付给沈阳华成空间设计有限公司经理王华涛转账支票30万元,用于支付其个人“庄园”的土建工程设计费。2000年9月,夏任凡采取欺骗的手段,以支付“工程预付款”的名义,指令沈阳客运集团公司基建处长王莉娜付给王华涛转账支票50万元,用于其个人“庄园”别墅装修工程。1999年10月,夏任凡用下属单位沈阳客运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的公款10万余元,为其个人“庄园”购置了桌椅、沙发、炊具、厨具等生活用品。从1997年开始,夏任凡每年以“补充沈阳客运集团公司招待费”名义,向下属沈阳南站长途客运分公司索要“账外款”12万元,为其个人“庄园”安装卫星接收和空调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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