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河南11月25日讯 (通讯员邢红然 梁瑞庆)滥用职权如数退还违约金的安阳县粮食局原局长郜瑞修,今天被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
郜瑞修原系安阳县粮食局局长兼县粮油总公司总经理。1997年11月,安阳县粮油总公司对连年亏损的饲养场进行整改,决定以371.9万元的价格整体出让给韩陵乡东梁贡村的郜某。双方约定郜某预付县粮油总公司50万元预付款,余款必须在1999年12月31日前分五批付清,如买方不如期付款,卖方有权收回饲养场,50万元预交款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997年11月,郜某交付预付款后却迟迟未上缴余款。粮食局便将鸡场收回,50万预付款不再归还。1999年11月12日,时任安阳县粮食局局长的郜瑞修,违反合同规定擅自安排副局长李天道签批有关手续,将50万元违约金退给郜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