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重庆9月11日讯 (记者沈义 通讯员米劲松)60岁的重庆市梁平县财政局原局长刘文群即将退休之时,名节不保受贿12万余元,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监狱。经梁平县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9月6日,梁平县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刘文群有期徒刑10年。
2001年1月,梁平县财政局职工集资住宅楼由时任局长的刘文群组织招标修建。县建筑工程公司经理孟某想在此项目中得到“关照”,便找到刘文群并送上5万元现金。同年7月,刘文群组织招标建修财政局办公大楼修建工程。该县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经理张某为中标承建,送给刘文群5万元现金。同时,劳动服务建筑公司经理刘某也此事送来2万元现金,但刘文群未将此放在眼里。此外,刘文群为办理女儿婚事,由孟某出资6500余元装修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