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广州6月29日电 广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总经理黄炎田进行一审宣判,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以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
1993年5月起,以被告人黄炎田任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的广东国投,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人民币逾7.6亿元、美元近1.5千万元、港币近2.3亿元。法院同时查明,被告人黄炎田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还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