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深圳4月26日电(记者徐选礼) 备受关注的深圳市罗湖公安分局原女局长安惠君今天上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检察机关指控其涉嫌受贿人民币163.8万元、港币53万元。
从去年12月31日被深圳市检察院逮捕,到今天开庭,不到半年时间,安惠君已经由一个威风八面的公安局长,成为进入法庭时需要三位法警搀扶的被告人。
据了解,深圳市检察院对今天的庭审进行了精心准备,相关人员一直忙到昨晚10时后。检察员刘汉俊和邝少波作为控方公诉人出庭,指控安惠君在1995年9月至2003年6月,利用其担任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副局长、政委、局长的职务之便,通过操控下属人员的岗位调动和职务升迁,利用工程招标,及购置办公用车等方式,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63.8万元,港币53万元,美金1000元,电视机两台。
安惠君的属下和建筑商,大多是以节假日看望领导和给其女儿学习费用的名义,向其贿送巨额礼金,少则一两万元,多则十至二十万元。安收受的这些巨额礼金,先是以其司机的名义存入银行,后又转存至其亲属的名下。
安惠君被捕前已被任命为深圳市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只是尚未正式到任,就东窗事发。
庭审中,安惠君以所谓脑瘤压迫血管造成缺痒和剧痛严重损伤记忆为由,对检察官指控她的犯罪事实,均以“基本属实”含糊应对,并先后两次要求审判长允许其服用止痛片。记者注意到,安惠君在庭审期间,一直在不停地用纸巾擦拭眼泪和额头上的汗珠。
今天的庭审中,最富有戏剧性的一幕发生在质证阶段。当时辩护律师突然向法庭提交三份新的对安惠君的司机和一位重要行贿人的调查笔录,说明安惠君已经将所收受的部分礼金退给当事人,以证明其无罪和罪轻的证据;但出庭的检察官对此早有准备,当即向法庭提交一份检察机关开庭前5日所拍摄的录像资料,安惠君的司机黄某向检察机关交代,安的妹妹及一位法律工作者多次约请他,要求他为安惠君作伪证。
听到这里,安惠君当即脸色铁青,侧倚在被告人席的木栏杆上。审判长见状,当即宣布休庭5分钟。
休庭期间,法庭书记员给安惠君冲了一杯糖开水。
重新开庭后,两位辩护律师为安惠君作了三点罪轻辩护:一是认为安惠君有自首情节;第二,安惠君收受的贿赂,大部分是红包,违纪违法是肯定的,但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法官酌情考虑;第三,安惠君虽然收受红包,但并未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安惠君随后在为自己辩护时,也认为自己收受手下干警的红包,只是上下级之间的正常人情往来,他们的职务升迁、调整是按正常组织程序办理的。
对此,控方依据所掌握的大量事实和证据以及有关的法律,一一予以驳回。
今天的庭审以及起诉书,均未涉及安惠君在任职期间,曾接受下属所谓“性贿赂”等传闻。法庭没有作出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