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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区质监局原局长付金祥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时间:2010-06-17来源:暂无 点击:

    据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 北京市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局长付金祥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本网5月11日曾作报道),日前被昌平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法院认为,付金祥在任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期间,违反规定处理公务,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他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2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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