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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你给“业务”必 你给我“奖励”

时间:2010-06-17来源:暂无 点击:

   北京一公司经理因受贿被判刑


    本网讯(记者赵晓星 通讯员马若怡 菅森) 以“拉业务奖励”为名,收受精品家电和高档家具的北京市某食品配送公司原经理朱栋,近日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其非法所得的全部家用电器和高档家具被依法没收。


    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查实,朱栋任北京某食品配送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为公司下属单位安装中央空调业务往来中,私下收受施工单位“奉送”的东芝彩电1台、三菱柜式空调2台、夏普冰箱1台,折合人民币2.9万余元。


    另查,2001年间,朱栋以该公司名义与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生产“极品酒”的业务往来过程中,以“拉业务奖励”为名,接受该公司“奖励”的千禧龙盘1件、高档红木家具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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