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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千万还受贿 重庆一公司主任获刑九年
时间:2010-06-17来源:暂无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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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重庆12月16日讯(记者沈义 通讯员李定兵)原重庆大江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银行业务室主任韩军挪用公款、受贿一案,12月12日,在巴南区法院落判。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追缴赃款人民币16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10月至2004年7月,韩军伙同罗洪(另案处理),采取以本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后支付的方式,逃避财务监管,将公款3000万元挪用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韩军获得好处费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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