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西平一邮政所主任挪用存款被判十二年
本网讯(通讯员赵洪友) 利用职务之便,狂盗储户存款60余万元,6月16日,河南省西平县邮政局谭店邮政所原主任陈连合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2003年1月,陈连合当上了谭店邮政所主任。同年2月,陈连合搞建筑的朋友刘某因资金紧张找他借钱,并声称3个月内连本带利如数奉还。陈连合明知该邮政所无权向外放款,但还是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自制取款凭证取款的手段将30万元储蓄存款借给刘某使用。5月17日,黄某找到陈连合,称做棉花生意很赚钱,让他帮忙筹措一笔周转金,并保证两个月内归还。当日,陈连合将储户存款4.9万余元借给黄某使用。之后,其朋友以各种借口借钱时,他都予以满足。从5月20日至6月30日,他或采取自制取款凭证取款,或采取先挂失后取款的手段,先后12次挪用储户存款共计25万余元供朋友使用。
同年6月初,陈连合打电话向刘某要钱,可联系不上,后多次登门也不见刘某的踪影。其他借款“朋友”不是杳无音讯,就是血本无归。后来,多个储户到该所取款未果,向西平县检察院举报,陈连合的行为败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