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4-14来源:暂无 点击: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校党委工作部署,开展好我校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特制定《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经校党委常委会2021年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党政办公室                  

2021412日                

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好省纪委全会精神和校党委的工作部署,抓实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校党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时间

(一)检查对象:

各二级党组织,机关各部处、各学院、各单位

(二)检查时间:

1.全面自查时间为202136日—331日。

2.重点检查时间为20214月—5月。

二、检查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严格执行省委“三四八”贯彻落实机制,以点带面,从严从实开展检查工作。

1.落实两个维护方面。主要检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总书记在福建和中央工作期间先后14次关怀指导福州大学建设发展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2.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主要检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的情况;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情况。

3.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校党委工作要求方面。主要检查: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师德师风建设、“三全育人”工作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思政队伍建设等情况;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情况;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项重点任务,特别是五个一批项目推进情况;服务和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

4.正风肃纪方面。主要检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情况;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开展纪律教育情况;查纠违反师德师风情况。

5.反对腐败方面。主要检查:惩治腐败情况;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利问题情况;反腐败制度建设情况。

6.强化党内监督方面。主要检查: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情况;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的情况;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7.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方面。主要检查:完善党领导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情况。

8.紧抓关键少数方面。主要检查: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情况;问责工作情况。

9.巡视及主体责任检查整改情况方面。主要检查:十届省委第九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9年度省委教育工委和校内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检查组分工

检查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党政办公室会同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负责组织实施,设6个检查组。各检查组组长由校领导担任,组员从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以及党政办公室、组织部(党校)、宣传部(文明办)、统战部、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等单位抽调。校党委书记、校长根据工作安排选择参加一至二个组的检查。

检查组分工情况表

组别

组长

组员

检查单位

1

林生

党委副书记

庄晨忠

张 红

孙鋆

赵 鹏

谭逢君

组织部(党校)、宣传部(文明办)、统战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至诚学院

2

张星

党委副书记

张海滨

陈伟民

林林

涂秀珍

林靖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办公室、校工会(校友会)、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资产经营公司、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3

邹毅

党委常委、纪委

书记、监察专员

王向阳

郑 翔

程贞玫

谢芳成

刘文杰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纪检监察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招生考试中心、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梅努斯国际工程学院、梅努斯国际工程学院联合教育党委、机关党委

4

黄志刚

党委常委、副校长

周训胜

倪朝霞

潘向新

李 敏

张向宁

教务处、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机电工程实践中心、紫金矿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院

5

林键

党委常委、副校长

林新辉

李文涛

林元新

吕蓉蓉

林桂兰

党政办公室、保卫部、人民武装部、基建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体育教学研究部、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海洋学院、先进制造学院、晋江科教园管委会、后勤党委

6

王心晨

党委常委、副校长

陈小辉

占永琼

高 磐

王海龙

赵艳莉

科技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军民融合创新研究院、图书馆、省高校测试中心、石油化工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化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四、检查流程和方式

检查分为全面自查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预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于202141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行政南楼221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wc@fzu.edu.cn

第二阶段:开展重点检查。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由检查组选取其中三分之一单位开展重点检查,于520日前完成。重点检查工作应在三年内做到所有受检单位全覆盖。每个单位重点检查的具体时间,由检查组与被检查单位协商。重点检查方式如下:

(一)问题收集。根据检查内容,向有关部门收集汇总在工作过程中发现的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听取汇报。由重点检查单位汇报本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汇报检查内容的落实情况、存在的不足和巡视及上年度主体责任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会具体时间、地点由检查组确定。非重点检查单位一并参加汇报会,但不作口头汇报,采取书面形式进行汇报。

(三)查阅资料。检查组根据情况,重点围绕上述检查内容查阅相关支撑资料并予以核实。

(四)访谈了解。检查组根据需要,通过个别访谈或召开座谈会,向受检单位的纪检委员、工会主席、党代会教代会等师生代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五)实地查看。根据检查工作安排,检查组成员到重点检查单位实地查看,了解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六)情况反馈。各检查组要根据每个受检单位的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并向被重点检查单位逐一反馈。

各检查组应及时汇总检查情况,并于531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告,特别是被检查单位存在问题不足与建议意见,交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

五、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全面从严治党是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检查的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检查工作的部署上来,认真参加检查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各受检单位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自查,积极配合检查。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参与自查,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检查工作如期完成。

(二)要精心组织,坚持问题导向。要持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机制,改进检查方式方法。要结合巡视整改、 “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等工作开展自查和重点检查,注重更加精准有效地发现问题,确保问题指向明确、内容具体、切合实际,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要落实整改,提升检查成效。要进一步加强结果运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好整改落实。各单位整改进展情况于202191日前报至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要将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巡察工作,更加有力推动整改,做到严实深细,见人见事见效,提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成效。

附件:1.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2.二级党委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内容细化自查表

      3.机关部处和公共服务单位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内容细化自查表


福州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地址: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