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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8-02-28来源:暂无 点击:

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18〕17号)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时间

(一)检查对象: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学院、各单位

(二)检查时间:2018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根据工作安排确定)。

二、检查内容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全会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四个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师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上年度主体责任检查和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相结合。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情况。(1)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情况。(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制度执行情况。(3)上年度主体责任检查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情况。(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l+X”工作,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2)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情况。配合学校办理信访及纪律审查情况。党纪政纪处分及组织处理的落实情况。(3)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情况。(4)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三)整治师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情况。(1)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落实有关帮扶政策,做好奖助学金监管情况。(2)厉行节约有关制度制定、执行情况。(3)推进纪检组织建设,发挥纪检委员作用等情况。

(四)加强廉政教育情况。(1)开展全校党员党风党纪教育情况,学习党内重要法规应知应会情况。(2)落实学校任务分工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情况。(3)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情况。(4)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抓党建和教育管理情况,特别是带队伍、做思想政治工作情况。(5)党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情况。

(五)加强制度建设情况。(1)健全主体责任清单情况。(2)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等制度情况。(3)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情况。(4)执行党费收支管理制度情况。(5)落实学校纪委委员联系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制度情况。(6)本单位各项制度的执行力情况。

(六)抓关键少数情况。(1)统筹研究部署单位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落实二级党委工作报告制度和抓基层党建述职考核评议制度情况。(2)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开展述责述廉情况。(3)“一把手”开展谈话提醒情况。(4)落实“四个亲自”要求情况。(5)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情况。

(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1)贯彻落实福州大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实施办法情况。(2)意识形态工作12条责任清单落实情况。

三、检查工作组分工

检查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党办校办、纪委负责组织实施。分成5个检查组,各检查组组长由校领导担任,组员从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以及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察审计处等单位抽调。校党委书记、校长根据工作安排选择参加一至二个组的检查。

检查工作组分工情况表

组别

组长

组员

检查单位

1

党委副书记

庄晨忠

冒乃岘

林元新

党办校办、组织部(党校)、统战部(校友会)、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离退休工作部(处)、校工会、校团委、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至诚学院

2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商光美

黄培明

潘向新

纪委、监察审计处、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化学学院、石油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关一党委、机关二党委

3

党委常委、副校长

王巧萍

王秀萍

黄侨彬

保卫部、人武部、人事处、基建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法学院、后勤党委

4

黄志刚党委常委、副校长

刘敏榕

傅茂松

王海龙

宣传部(文明办)、计划财务处、科技与产业发展中心、科技处、社科处、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晋江科教园管委会、科技开发部、测试中心、信息化建设办公室、马克思主义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紫金矿业学院、科技园区党委

5

杨黄浩党委常委、副校长

林志凯

李文涛

施卫华

管小敏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图书馆、机电工程实践中心、体育教学部、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软件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海洋学院、应用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直属单位党委

四、检查方式

各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和《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内容细化自查表》,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于3月6日前将本单位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自查表以及有关支撑材料报送校纪委、监察审计处(行政南楼221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wc@fzu.edu.cn。

学校对各单位的检查工作将于3月9日前完成。各检查组应及时汇总检查情况,于3月11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告,特别是被检查单位存在问题不足与建议意见,交校纪委。检查方式如下:

(一)听取汇报。由受检单位汇报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汇报检查内容的落实情况、存在的不足和上年度主体责任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查阅资料。检查组根据情况,重点围绕上述检查内容查阅相关资料并予以核实。检查组根据情况,对受检单位“三公经费”开支、津补贴发放等情况随机检查。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受检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检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自查,积极配合检查。各学院党委书记,机关各部处、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把关,指定专人负责,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认真全面总结,突出亮点特色。各受检单位要认真全面地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整改,挖掘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色工作和亮点工作,突出对重点项目和特色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做到部署、实施、成效三方面工作系统化、程序化、数字化。

附件:1.二级党委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内容细化自查表

     2.机关部处和公共服务单位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内容细化自查表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  

   2018年2月28日

福州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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